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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英文名:URBAN CONSTRUCTION COLLEGEOF AHJZU 简称:“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城建学院” 所在地:合肥 院校代码:13615 类型:工科类/理科类/理工类

独立学院
  •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简章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0
一、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书香路1号(黄麓校区)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 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认真组织实施。3. 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4.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该省公布的政策安排录取专业)。5.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6. 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英语”。六、颁发证书: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者,达到我院毕业要求的,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八、联系方式: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88569188、88560222传真:0551-88561222学院网址:http://www.ajduc.edu.cn/招生网站:http://www.ajduc.edu.cn/zsb/九、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详情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4-01
一、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4、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在该省公布的原则安排专业)。5、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且色弱色盲者不录取。6、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7、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英语”。六、颁发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八、联系方式: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88569188        传真:0551-88561222学院网址:http://www.ahjzu.edu.cn/cjxy/九、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27
一、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4、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在该省公布的原则安排专业)。5、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且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报考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的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6、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7、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英语”。六、颁发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八、联系方式: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88569188、传真:0551-88561222学院网址:http://www.ahjzu.edu.cn/cjxy/九、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4
一、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4、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在该省公布的原则安排专业)。5、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且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报考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的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6、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7、考虑教学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录取报考我院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六、颁发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八、联系方式: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88569188、传真:0551-88561222学院网址:http://www.ajduc.edu.cn/九、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详情
2008年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2008-06-18
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层 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校 址:安徽省合肥市 一、录取原则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4、优先录取志愿排序靠前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专业。5、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且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6、艺术设计专业认可生源所在省的美术联考成绩。对不进行美术类专业统一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美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成绩,需取得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专业加试合格证。7、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英语。8、学习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盖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其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学士学位。二、收费标准根据皖价费[2003]257号文件规定,我院本科各专业的学费,除艺术类专业13000元/人·年外,文史类专业为8000元/人·年,理工类为9000元/人·年。三、咨询方式通讯地址:主校区:合肥市槽郢路15号 邮政编码:230022西校区:合肥市合安路218号 邮政编码:230601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3513086 传真:0551-3513089学院网址:http://www.aiai.edu.cn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详情
2009年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2009-04-24
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学院校址:安徽省合肥市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一、学院概况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是教育部2003年正式批准的(批准文号:教发函[2003]541号),由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和徽商集团按新机制、新模式联合举办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独立学院。学院位于全国首个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合肥市市区,交通便利。学院根据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设了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电子信息工程、艺术设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无机非金属材料、水务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14个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较大的专业。2009年,学院面向全国19个省市招收1500名。学院秉承安徽建筑工业学院优良的校风、教风,依托安徽建筑工业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办学及管理经验,面向市场,独立办学,注重特色,讲究质量。目前,学院正抓住高等教育的发展机遇,努力将城市建设学院建设成一所办学条件较好、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质量较高、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效益较好的独立学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二、录取原则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4、优先录取志愿排序靠前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专业。 5、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且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6、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我校的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7、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德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三、收费标准我院本科各专业的学费,除艺术类专业13000元/生·学年外,文史类专业为80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为9000元/生·学年。四、咨询方式通讯地址:主校区:合肥市槽郢路15号 邮政编码:230022 西校区:合肥市合安路218号 邮政编码:230601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3513086 传真:0551-3513089学院网址:http://www.aiai.edu.cn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详情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5-16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学院校址:安徽省合肥市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二、录取原则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4、优先录取志愿排序靠前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5、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三个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且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6、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7、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我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8、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三、收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四、咨询方式通讯地址:北校区位于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邮码:230022 南校区位于合肥市紫云路292号 邮编:230601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3828083 传真:0551-3828089学院网址:http://www.aiai.edu.cn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 邮编:23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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