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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HEFEI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简称:“合肥幼儿师专” 所在地:合肥 类型:师范类/专科

省属普通师范专科高校
  •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12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选拔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晥教高〔2016〕12号)要求,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合肥幼专)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完成专业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合肥幼专是安徽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是安徽省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和教科研基地。学校位于合肥市磨店高教基地,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48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42万册。 学校目前设有学前教育系、艺术系、外语系、基础部等4个教学系部。开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书法教育)、艺术设计、小学教育、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对外汉语等专业,其中,7个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注重内涵建设,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多年来一直供不应求。学校与新加坡、韩国、美国、台湾地区等国(境)外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学生开辟了境外求学和就业的通道。 建校36年来,合肥幼专累计为社会培养培训合格师资37000名。据不完全统计,安徽省85%以上省级一类幼儿园园长是合肥幼专的毕业生;合肥市90%以上公办幼儿园园长都是合肥幼专的毕业生。由此,学校获得了“江淮幼教一枝花”的美誉,被安徽省教育厅领导赞誉为“安徽幼教的黄埔军校”、“安徽幼儿园园长的摇篮”。 合肥幼专多次受到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的表彰,先后获得“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教育部誉为“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的师范学校,是“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文明单位”。2015年,合肥幼专被安徽省批准立项建设“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2016年合肥幼专获批“国家优质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建设单位。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一、招生对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2017年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号。中职毕业生须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二、招生专业、报考条件与计划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报考条件 学 费 (年/元)计划数(人)1学前教育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3200602学前教育3取得中职对口升学考试资格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和社会文化艺术专业学生3200403图书档案管理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3200304艺术设计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中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模块七)考试且合格的考生500020合计150第四章 报名、考核与录取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于2017年2月20日10:00至2月28日16:00登陆http://gkbm.ahzsks.cn报名,网上填报合肥幼专院校志愿,并根据报考条件要求填报专业志愿。二、考核测试 (一)考核形式1、文化素质测试,全省统一组织。2、职业技能测试(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合肥幼专组织。 (二)考核内容、分值和方式 1、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考试纲要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http://www.ahzsks.cn/。2、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包括形体条件、身心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专业的专业技能等,满分200分,采取面试方式测试。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内容包括形体条件、身心素质、报考专业对应的基本职业能力及职业倾向性等,满分200分,采取面试方式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见合肥幼专招生网 http://zsb.hfpec.edu.cn/index.asp。 (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条件安徽省统一划定文化素质资格线后,我校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下载文化素质考试合格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按照比例(学前教育专业按照招生计划的3倍,图书档案管理和艺术设计专业按照招生计划的4倍)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如第一志愿不满,则从第二志愿进行递补,以此类推),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告。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3月19日上午,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4月9日,考点设在合肥幼专。考场及具体测试时间详见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五)职业技能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时考生需携带材料满足合肥幼专“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在2017年4月7-8日(9:00-16:00)到合肥幼专招生办领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生本人《安徽省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艺术设计专业考生需同时提供参加2017年省艺考模块七的考试成绩查询结果打印材料”。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3、中职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4、测试费120元,现场现金缴费。三、录取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一)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于4月18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按照省考试院统一的要求上传省考试院备案。(四)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27日-28日登陆安徽省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确认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五)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六)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五章 相关事宜一、招生监督 学校将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分类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审计处对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1-62520121。二、入学待遇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专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三、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230011)招生办联系电话:0551-62520127 62520128 15255187603微信公众号:HFYZ-ZSB 二维码: 学校网址:http://www.hfpec.edu.cn/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b.hfpec.edu.cn/详情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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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5-27
  一、学校全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五、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六、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1100号(邮编:230013)  七、招生计划:  备注:学前教育为师范类专业;各专业文理兼招。  八、报名、考核与录取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已参加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于2020年5月11日10:00至5月15日16:00在报名点登录高考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网上填报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院校志愿,并根据报考条件要求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二)考核测试  1、考核形式  (1)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  (2)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考报名考生),由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  2、考核内容、分值和方式  (1)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考试纲要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http://www.ahzsks.cn/。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未来相关专业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满分200分,采取线上面试方式测试。各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详见合肥幼专招生网 http://zsb.hfpec.edu.cn/。  3、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条件  安徽省统一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后,我校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下载文化素质测试合格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按照比例(学前教育专业1:6,图书档案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1:8)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如第一志愿不满,则从第二志愿进行递补,如仍不满,则从专业服从志愿进行调剂),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名单,并于2020年6月3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4、考核时间与地点  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5月31日上午,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6月13日,网络在线测试,具体测试办法和纪律规定另行通知,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告栏或合肥幼专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5、缴费  2020年6月4日-8日,符合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条件的考生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纳测试费120元(具体缴费流程我校招生网另行通知)。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参加在线测试。  (三)录取  1、录取原则  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后,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如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录取确认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于2020年6月15日公布预录取考生信息。  所有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20年6月17日-19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九、相关事宜  (一)入学待遇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二)健康状况  按教育部和卫计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到后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体检,如查出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  新生入学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上报省教育厅,按相关规定处理。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专业。  (五)监督举报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校监察审计处对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1-6252012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551-62520127 62520128 15255187603  (二)学校网址:http://www.hfpe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fpec.edu.cn/  (三)招生微信公众号:HFYZ-ZSB  (四)特别提醒  1、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校招生网、招生微信公众号或短信平台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2、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3、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参与分类考试招生培训和招生相关工作。  附: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详情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高中毕业起点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1100号邮编:230013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工作,并负责接受投诉和举报。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2020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表演、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酒店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14个专业招生。其中,艺术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书法教育方向人才。具体招生计划按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然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条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投档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相应模块的考试且合格。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十三条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限招理科生。第十四条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标准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和(皖价行费【1999】240号)”文件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改委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第六章 其他第十八条 学校网址:http://www.hfpec.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hfpe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51-62520127,0551-62520128,15255187603。招生监督电话:0551-62520121招生微信公众号:HFYZ-ZSB    详情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2017-04-1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高中毕业起点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 邮编:230011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的监督下进行。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2017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10个专业招生。其中,艺术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书法教育方向人才。具体招生计划按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然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条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投档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相应模块的考试且合格。录取时,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十二条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第十三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标准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第六章 其他第十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hfpec.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hfpe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51-62520127 、0551-62520128、152555187603招生监督电话:0551-62520121微信公众平台:HFYZ-ZSB     详情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高考招生章程2018-04-27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高中毕业起点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1100号 邮编:230013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工作,并负责接受投诉和举报。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2018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11个专业招生。其中,艺术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书法教育方向人才。具体招生计划按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然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条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投档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相应模块的考试且合格。录取时,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十二条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第十三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标准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第六章 其他第十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hfpec.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hfpe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51-62520127,0551-62520128,152555187603。招生监督电话:0551-62520121招生微信公众号:HFYZ-ZSB   二维码 详情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6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高中毕业起点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1100号 邮编:230013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工作,并负责接受投诉和举报。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2019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表演、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酒店管理13个专业招生。其中,艺术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书法教育方向人才。具体招生计划按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然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条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投档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相应模块的考试且合格。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十三条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标准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第六章 其他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http://www.hfpec.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hfpe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51-62520127,0551-62520128,152555187603。招生监督电话:0551-62520121招生微信公众号:HFYZ-ZSB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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