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集体户口)(增加)。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申领人凭上述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临时证受理点申报办理。
1.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寿春路290号
电话:(0551)62928050
2.瑶海分局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铜陵北路6号
电话:(0551)62693110
3.庐阳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西路488号1幢
电话:(0551)62831900
4.蜀山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2号
电话:(0551)62693500
5.包河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电话:(0551)63359110
6.高新分局
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996号
电话:(0551)62695009
公安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的3天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对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核定为每证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