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补办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4、房屋权属状况证明;
5、登报公告的遗失声明。
一、备件申请: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形式申报产权证遗失的原因,提供营业证(租簿或户口簿),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书面材料,凭身份证明,办理“遗失契证”
二、备案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开具临时收据并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核对
三、登报声明:“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该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宿州路252号
电话:0551-2613829
办理时限:
登报公告15个工作日后受理,7个工作日补发证。自出具受理清单之日起计算。
办理费用:
工本费:10元,每增加一本10元